为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实施临沂市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项目“揭榜领题”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项目“揭榜领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106号)及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我院作为承训机构,承担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工种培训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
培训项目:临沂市“沂蒙红嫂”家政服务培训项目(省级“揭榜领题”重点培训项目)
培训工种: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
培训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培训人数:每个工种、每个等级各50人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1.可享受政府资金补贴人员
临沂市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可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农村户籍(身份证地址为某某村,某某乡),未缴纳社保或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公益性岗位,未领退休金。一般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非农村户籍,已做失业登记,在就业系统状态显示为“登记失业人员”。
2.基本要求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分三批报送。第一批6月8日截止,第二批6月15日截止,第三批6月22日截止,第四批6月29日截止。本次培训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四、培训地点与时间
1.培训地点:文化艺术系培训中心
2.培训时间:报名结束后,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与考核
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七、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工种)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申报人员现需提供以下材料:《临沂市“沂蒙红嫂”家政服务培训项目学员信息表》(附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意,若以工作年限申报的考生,后续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一年内的社保证明。以毕业证书申报的考生(包括应届毕业),后续需提交毕业证书(在读应届毕业生为学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满足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后续需提交原取得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八、培训联系方式
杨老师:15315592964
邮箱:lyjsxyjcb@163.com
科研培训部:0539-6376066
附件:临沂市 “沂蒙红嫂” 家政服务学员信息表.xlsx
鲁南技师学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