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技师学院学生人身安全意外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发布人:党委办公室管理员
    • 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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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院的安全管理,规范并提高学校面对学生人身安全意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发生,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预案。本预案适用特别重大、重大或较为重大学生人身安全意外突发事件。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学生人身安全意外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邢    相启荣 

    副组长:臧宝京  刘志民          英昌伟

      员:孙树兵  柳俊林  宁传峰         

    黄国良      沈培锋  钱风琦  程红梅

    卢立永  石运才  徐学东

    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学院学生人身安全意外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志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对学院学生人身安全意外突发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1.应急救护组

      长:英昌伟

    副组长:徐学东

      员:孙荣珍  刘德芳      董庆辉

    职责:负责第一时间对接、落实120,争取120最快时间抵达现场,直到120到达现场,做出转移处置建议。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现场紧急医疗抢救、救护;负责协助120及医院做好危重伤员的转移救治工作。

    2.现场警戒组

      长:臧宝京

    副组长:曹 

      员:刘志峰       

    职责:负责校内现场的保护和警戒工作;疏散人群,在周围设置警示标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及时安排人员,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救援畅通,预防因意外事故引起的其他事件。

    3.舆情信息组

      长:辛 

    副组长:宁传峰

      员:宋 

    职责:负责第一时间及时收集校内、校外相关信息(重点是网络);及时准确了解社会、师生对事件的反应及网络等媒体舆情,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方案;负责统一口径,做好相关信息的通报工作;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

    4.善后处置组

      长:臧宝京   

    副组长:孙树兵  刘西坤

      员:石运才  黄国良  沈培锋   

    钱风琦  程红梅  卢立永

    职责:负责学生后续的救护、帮扶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接待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的医疗、法律、保险等工作。

    二、处置规程

    (一)事故报告

    在场人员(教师、学生、后勤服务人员等)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卫生所(电话:8977702)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电话:6376000);班主任、卫生所人员、保卫人员、值班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通知系主任、带班主任,组织人员进行救治;系主任、带班主任接到汇报应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处置,掌控事态;重大情况及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

    (二)现场处置

    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学生,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拨打120110119救援电话。

    1.如果正在实施伤害行为。在场人员(教师、学生、后勤服务人员等)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引导其余学生迅速回避到宿舍或课室,关好门窗,不得围观。组织校医和教师采取救护措施。

    2.如果学生出现自杀自残。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时,知情人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有关人员报告;班主任、保卫人员、值班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系主任、带班主任接到汇报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置。必要时拨打120电话将伤员送至医院。经领导小组同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3.如果学生已受重伤。在场卫生所医生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通知党委(院长)办公室和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党委(院长)办公室通知学院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校医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和班主任随车参与救治。在抢救的同时,由安保办负责保护现场和维持秩序,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班主任经经领导小组同意,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并作好安慰工作。

    4.如果经校医诊断学生已死亡。要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达现场。

    (三)监控保护

    即时对监控实施紧急保护(责任人:曹宁,电话:15065962518),非经领导小组同意,任何人不得接触、查看、复制、传播监控资料。

    1.调查取证。由当事学生所在系部负责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德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收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散布虚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家属安抚

    1.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积极联系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县、镇、村居、社区)协助共同处置学生伤亡事件。如家长来访,学生工作处、系部负责人、班主任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学生工作处协助处理死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好死亡学生的家长的食宿。

    2.依法调解安抚。按照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及时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3.做好心理辅导。各系部负责人和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学生工作处要及时对有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

    (五)舆情管控

    1.宣传部根据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协调市网安、网监等相关部门,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市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2.宣传部要第一时间对接中报业信息产业资讯中心,及时在各大网站、论坛搜集不实信息、有害贴文等,协调相关部门通过管理途径迅速协调删除、断开链接、撤除专题,同时保存相关证据。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贴后,要及时加以引导。

    3.安保办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和打击宣传不实舆情和网上违法活动;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鉴定与处罚。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领导小组同意。

    5.宣传部负责起草对外信息发布通稿,经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六)善后处理

    1.安保办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杂人等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院、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善后处置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合理分工、互通有无。聘请专业律师妥善处理好后续的医疗、法律、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好学生的救助帮扶、家长的接待安抚等工作,关注社会上的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学生工作处负责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七)梳理总结

    1.认真总结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工作等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制定防范措施。

    2.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全员安全观,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来自隐患”的理念,按照省、市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认真做好“十项检查”,重点加强“六个一”活动的开展,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应急报告

    经院学生人身安全意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学院负责同志审查同意后分别报市委办公室信息调研室(电话:0539-8726280)、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539-8727086)、市人社局技工科(电话:0539-8316680)、市教育局职成科(电话:0539-8316047)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

    四、急救准备

    1.完善医疗急救物资储备。根据实际需要,购置储备一批抢救器材、药品和运输工具,保证抢救的最佳时期,避免给伤员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2.加强人员急救培训工作。“院前急救”是指从第一救援者(发现者)到达现场并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开始直至救护车到达现场进行急救处置然后将病员送达医院急诊室之间的这个阶段的急救。组织学院卫生所人员轮流赴市人民医院专项进修院前急救技术。

    3.完善安保相关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警戒线、隔离屏风、防护伞罩,电动车、防爆工具、对讲机、喊话筒、强电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