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
    •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管理员
    • 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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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的毕业生是指在我院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毕业学生。

    第二条  就业管理职责与组织机构

    (一)学院就业管理原则:以系部管理为主,学院调剂为辅;学校推荐就业、系部引导就业、班级服务就业、学生自主选择。

    (二)学院成立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就业的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处和七系一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1.系部职责:

    ⑴引导毕业生做好思政教育工作;对学生开展多时段、多形式的就业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就业困难学生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人群帮扶工作;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日常教学中去。

    ⑵做好毕业生的引导、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填写《鲁南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鲁南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在学生就业离校前由系部汇总上报招生就业处归档;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2.教务处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实习方案并做好备案,做好毕业生综合成绩的考核和技能鉴定;按照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书的要求,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实习单位就业。

    3.学生工作处职责:为毕业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手续转接;完善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4. 招生就业处职责:制定当年毕业生的就业安置计划;及时和临沂市产业行业对接,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根据各系部当年毕业生的数量和专业情况,做好用人单位的衔接工作;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创新创业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针对就业困难学生及重点人群以及学生创新创业开展多方位的帮扶;对自主前来招聘的用人单位进行登记;对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登记备案;做好毕业生及企业满意度调查工作;建立就业台账;做好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汇总备案;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积极与系部沟通做好对未就业的学生实行二次安置,做好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流程

    学院根据就业情况组织招聘会,招生就业处和用人单位(包含校企合作单位、毕业生实习单位等)及时对接,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简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样本和社会信用等资料,搞好和系部对接;系部提供需安置毕业生的专业及名单,招生就业处负责与用人单位衔接。各系部要准确把握毕业生的就业去向,认真填写《鲁南技师学院就业推荐表》、《鲁南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留系部、招生就业处存档备案。对于自主择业的学生,需要到系部备案。对于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半年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或已落实单位又不愿工作的,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统计报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实行二次推荐。

    第四条  附则

    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鲁南技师学院就业推荐表

    2.鲁南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鲁南技师学院毕业生推荐就业登记表

     




    照片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



     


    班主任  


    学生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个人就业意见                   (填自主择业或学校推荐或升学)


    时间

       

    就业/升学去向



                                                 

    系部意见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班级留存,一份各系部留存,一份招生就业处存档。


    附件2:

    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办理毕业证 人)

    年级

    序号

    班级

    班主任

    人数

    就业人数

    升学人数

    待业人数



    1







    2







    3







    4

















    1







    2







    3







    4




























    合计




    就业率




    对口就业率(升学、入伍自动认为对口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