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现就学院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及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把要求
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操作规程》以及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突出重点,扩大民主,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坚持党员标准和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时代要求和岗位特征,重视在教学第一线和学生团员青年中发展。
二、研究确定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人选,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分子推荐应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学生需要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都有。推荐的需要无记名投票,推荐后提报支委会研究决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后,要面向党员和群众,以书面形式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问题的,以党支部为单位报学院党委备案。党委审查后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填写积极分子写实簿,制定培养计划,做好培养写实。
(二)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确定通过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方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无记名投票)并报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学院党委批复后,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推荐上报
各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成熟程度、结构比例和发展数量以及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认真把关,仔细审查有关材料和工作记录,必要时派专人进行考察。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需提报的材料有: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入党申请书、所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推荐表等有关材料。
党员发展对象需提报的材料有:《发展党员计划呈报表》(按优先发展顺序排列)、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所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推荐表等有关材料。
各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务必于2023年5月16日前报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党建办);发展对象材料务必于5月31日前确定好上报组织部(人事处、党建办)。请各支部准时上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
2.《发展党员计划呈报表》
中共鲁南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